扬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
扬健协〔2015〕06号
关于举办2015年扬州市“枝上泉”杯
力量举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有关大专院校,有关健身俱乐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高我市健身健美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定于2015年10月8日在新城西路1号枝上泉西广场(扬州大剧院内)举办2015年扬州市力量举比赛暨江苏省力量举比赛选拔赛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附件: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参赛保证书
扬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
2015年“枝上泉”杯扬州市力量举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8日在新城西路1号枝上泉西广场(扬州大剧院内)举行
二、主办单位
扬州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扬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
四、冠名单位
扬州枝上泉沐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参加人员
扬州市辖各县(市)、区,各大专院校,各健身俱乐部,具有扬州市户籍或在扬工作满一年以上,身体健康,热心健身健美运动的,均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项目
70公斤级:体重在70公斤(含)以下
80公斤级:体重在70.01公斤-80公斤(含)
80公斤以上级:体重大于80.01公斤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户籍须在扬州,或实际在扬州工作生活满一年并提供相应证明。
(三)年龄说明: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前出生);
八、竞赛办法
力量举比赛进行卧推、硬拉、深蹲三项比赛。
(一)深蹲
1.运动员需面向裁判台,将杠铃扛至肩上水平位置,用手和手指抓握杠铃杆,杠铃杆顶端不能低于肩部外缘向下一个杠铃杆直径的高度,双手可以支撑在杠铃杆上两个内固定箍以内的任何位置。
2.将杠铃扛离深蹲架后(扛离深蹲架时保护者可以帮助),运动员必须后退,做好准备姿势。当运动员身体静止并且保持竖直(前倾角度最多不能超过15度)、膝关节锁紧、杠铃制成在正确的位置后,主裁判发出下蹲指令。下蹲指令包括:向下的手势和口头指令“开始”。主裁判发出下蹲指令前,运动员可进行规则允许范围内的任何姿势调整。为了安全起见,如果运动员扛起杠铃5秒后仍不能做出正确的准备姿势,运动员会被要求放回杠铃,指令为:向后的手势和口头指令“放回”。主裁判随后会就为何未给出下蹲指令向运动员做出解释。
3.接到下蹲指令后,运动员必须弯曲膝关节,直到大腿上表面与髋关节的连接处低于膝关节顶端。运动员只能进行一次尝试。只要运动员解除膝关节的锁定,尝试就算开始了。整个试举过程中杠铃必须紧贴运动员肩部。
4.运动员必须在下蹲的结束位置锁定膝关节后还原站起,在下蹲结束位置弹动和开始站起后再次出现向下动作均被禁止。运动员处于明显的结束体位并身体静止后,主裁判指示其将杠铃放回深蹲架上。
5.将杠铃放回深蹲架的指令包括:向后的手势和口头指令“结束”。接到指令后,运动员必须将杠铃放回深蹲架上。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运动员可以请求保护者帮助,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保证杠铃紧贴肩部。
6.任何时候举重台上的保护者不能少于2名,也不能多于5名。主裁判在任何时候对留在举重台上的保护者数量具有决定权,数量可以是2,3,4,5中的任何一个。
注:被判失败的情况
(1)未遵守主裁判的开始和结束指令。
(2)在下蹲结束位置弹动或者开始站起后再次出现向下动作。
(3)在开始和结束时未能保持身体竖直、膝关节锁紧。
(4)向前或向后迈步。但脚掌后移和大脚趾和脚跟之间的摆动是允许的。
(5)未能下蹲到大腿上表面与髋关节的连接处低于膝关节顶端。
(6)杠铃杆在肩上出现任何幅度超过杠铃杆直径的向下移动。
(7)主裁判指令以外保护者任何接触杠铃的动作。
(8)站起完成后任何扔下杠铃的动作。
(9)未能遵守《深蹲竞赛规则》的其他要求。
(二)硬拉
1.运动员需面对裁判席,杠铃水平地放置于其正前方脚下的举重台上。运动员可以采取任意握法,双手将杠铃拉起,直到整个身体竖直。
2.动作完成时,运动员膝关节需锁紧。
3.裁判的完成指令包括向下的手臂动作和口头指令“放下”。只有在运动员已经明显完成动作且杠铃处于静止状态时完成指令才能给出。
4.杠铃的任何向上移动或者任何试图使杠铃向上移动的尝试都被认为是一次试举。一旦试举开始,杠铃的任何向下移动都被禁止,直到运动员身体达到竖直位置并锁紧膝关节。但如果运动员拉起杠铃后肩部下沉,不作为试举失败的理由。
注:硬拉失败的几种情况
(1)运动员完成动作前杠铃的任何向下移动。
(2)未能达到整个身体竖直的状态。
(3)动作完成时未能锁紧膝关节。
(4)上拉时,将杠铃杆在大腿上做辅助支撑。如果杠铃杆向上时擦到大腿,但并未作辅助支撑,不作为试举失败的理由。该项失败的判定须由全体裁判共同做出。
(5)上拉过程中向前或向后迈步。但脚掌和脚跟的小幅移动是允许的。
(6)接到裁判“放下”口令前即放下杠铃。
(7)将杠铃放回台上时未用双手进行控制,例如,直接让杠铃杆从手中滑落。
(8)违反竞赛规则的其他情形。
(三)卧推
1.长凳需头朝向裁判席放置在举重台上,或者与裁判席成45度角。
2.运动员平躺在凳上,头部、肩膀和臀部必须接触凳面。双脚必须平放在地板上。
3.为使双脚稳固地支撑,运动员可使用总厚度不超过30厘米的杠铃片或平板增加踩踏高度。比赛需为运动员准备5厘米、10厘米、20厘米、30厘米4种规格的踏板。
4.场上保护者既不能多于5名,也不能少于2名。在长凳上定位好自己之后,运动员在保护者的帮助下从架上取下杠铃。取下后杠铃需在双臂伸直的位置。
5.双手食指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81厘米。双手食指都必须在81厘米标志线内,允许的最大握距是双手食指都在81厘米标志线上。如果由于伤病或者生理原因,运动员无法按照上述标准握杠,他必须提前向裁判提出申请,如果需要,杠铃杆需要进行专门标记。
6.将杠铃从架上移下之后,运动员须在有或没有助手帮助的情况下,锁紧肘关节,等待裁判发出指令。一旦杠铃杆放置好且运动员进入静止状态,指令就应发出。为安全起见,如果运动员5秒后仍不能做出正确的卧推起始姿势,裁判会给出“放回”的口头指令,同时做出手臂向后的动作。主裁判接下来会宣布让运动员放回杠铃的原因。
7.开始指令包括手臂向下的动作和口头指令“开始”。
8.接到指令后,运动员必须将杠铃下放到胸部,裁判员会随即给出指令“上举”,运动员必须在手臂没有不均匀伸展的情况下伸直手臂。达到静止状态后,裁判发出口头指令“放回”,同时做出手臂向后的动作。
9.如果因先天原因手臂不能伸直,运动员必须出示医疗委员会提供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允许的最大偏差是肘角15度。
注:导致卧推判负的原因
(1)整个过程中有不遵从裁判指令的情况。
(2)上推过程中除手臂外的任何姿势变化,如抬起头部、肩膀、臀部,双脚的移动。
(3)让杠铃从胸上弹起。
(4)上推过程中明显的双臂不均匀伸展。
(5)上推过程中杠铃出现下降。
(6)未能将杠铃上推至手臂完全伸直。
(7)助手在“开始”和“放回”指令之间接触杠铃。
(8)运动员双脚接触长凳。
(9)动作过程中故意使杠铃接触到卧推架。
(10)其他违反规则的情况。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参加单位工整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于9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扬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28号(凯旋国际大厦)410室,邮编:225009,联系人:党茜,电话:0514-87985355、18505227972,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二)报到时间:10月8日上午9:00点。
报到地点:新城西路1号枝上泉西广场(扬州大剧院内)。
九、反兴奋剂工作
(一)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参赛保证书》,保证未使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保证书须由领队、教练和运动员本人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在比赛过程中,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查。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其他规定
(一)差旅费自理。
(二)报到时交验相应的《参赛保证书》、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疾病医疗保险材料复印件。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比赛通知,请下载查阅:
/editor/attached/file/20150924/20150924160896239623.doc
附比赛报名表,请下载查阅:
/editor/attached/file/20150906/201509060950233023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