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
扬健协〔2015〕05号
关于举办2015年扬州市健美健身比赛
暨大众健身项目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有关大专院校,有关健身俱乐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高我市健身健美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定于2015年7月25日至9月20日在扬州市区举办扬州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体育节(2015年扬州市健美健身比赛暨大众健身项目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附件: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参赛保证书
扬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
2015年扬州市健美健身比赛暨大众健身项目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25日至9月13日在扬州市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
扬州市体育局
扬州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扬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
四、参加人员
扬州市辖各县(市)、区,各大专院校,各健身俱乐部,具有扬州市户籍或在扬工作满一年以上,身体健康,热心健身健美运动的,均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一)健美项目
1.男子古典健美
按按身高、体重划分为3个级别:
身高165cm(含)以下,体重(kg)≤【身高(cm)-100】+0(kg);
身高165cm-172cm(含),体重(kg)≤【身高(cm)-100】+2(kg);
身高172cm以上,体重(kg)≤【身高(cm)-100】+6(kg)。
2.男子传统健美
按体重划分为4个级别:
65公斤级:体重65公斤(含)以下;
70公斤级:体重65.01公斤-70公斤(含);
75公斤级:体重70.01公斤-75公斤(含);
75公斤及以上级:体重大于75.01公斤。
3.女子健体
不分身高体重,一个组别。
4.男子元老组
不分身高体重,一个组别。
(二)健身项目
1. 健身小姐A组(1.64米及以下)、B组(1.64米以上);
2. 健身先生A组(1.78米及以下)、B组(1.78米以上);
3.女子比基尼A组(1.63米及以下)、B组(1.63米以上);
4.男子健体A组(1.74米及以下)、B组(1.74米以上);
5. 女子体育模特A组(1.63米—1.68米)、B组(1.68米以上);
6. 男子体育模特A组(1.73米—1.78米)、B组(1.78米以上)。
(三)时尚健身项目
1. 肚皮舞
2. 健身瑜伽
(四)健身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
1. 男子项目:平板支撑、引体向上、俯卧撑、跳绳、双人拔河
2. 女子项目:平板支撑、仰卧起坐、跳绳、双人拔河
(五)腕力王挑战赛
70公斤级:体重在70公斤(含)以下
80公斤级:体重在70.01公斤-80公斤(含)
80公斤以上级:体重大于80.01公斤
(六)力量举比赛
70公斤级:体重在70公斤(含)以下
80公斤级:体重在70.01公斤-80公斤(含)
80公斤以上级:体重大于80.01公斤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户籍须在扬州,或实际在扬州工作生活满一年并提供相应证明。
(三)健美和健身不得兼报,健身项目之间、健美项目之间可以兼项。
(四)健身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参赛选手须为参赛单位本俱乐部会员。
(五)年龄说明:运动员须年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前出生);元老组须年满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允许元老组参加成年组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最新审定的《健美健身竞赛规则》。
(二)健美比赛在预赛和决赛中进行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60秒)比赛。
(三)健身小姐、健身先生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进行形体、运动特长(90秒)两轮比赛。
(四)女子、男子体育模特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进行形体、运动装展示(30-60秒)。
(五)肚皮舞进行即兴展示(60秒)和自选展示(180秒)两轮比赛。
(六)健身瑜伽进行规定动作(60秒)和自选展示(180秒)两轮比赛。
(七)健身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各项目比赛进行计时(60秒)和计次(不限时间)两项单人、集体项目比赛。
(八)腕力王挑战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的比赛形式。
(九)力量举比赛进行卧推、硬拉、深蹲三项比赛。
(十)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均对参赛运动员服装、鞋、道具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不允许参赛。单项比赛服装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十一)各单项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参赛不足6人,按实际参赛数递减1名录取。
(十二)设立特别奖
1.健美设“最佳表演”、元老组“最佳精神风貌”奖;
2.健身设“最佳表演”、“最佳形象”奖。
3. 时尚健身设“最佳表演”、“最佳形象”奖。
4. 健身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设“最佳风采”、“健身达人”奖。
5. 力量举比赛设“最强壮体格”奖。
(十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四)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扬州市体育局选派,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加单位工整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于7月15日前(健身健美比赛报名于9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扬州市健身健美运动协会(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28号(凯旋国际大厦)410室,邮编:225009,联系人:党茜,电话:0514-87985355、18505227972,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反兴奋剂工作
(一)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参赛保证书》,保证未使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保证书须由领队、教练和运动员本人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二)在比赛过程中,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查。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其他规定
(一)差旅费自理。
(二)报到时,外地运动队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并缴纳代办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提前报到、推迟离会以及超编人员食宿自理。
(三)冠企业名称的队,需在报名的同时向承办单位交纳赛事组织费500元。在报到时交纳宣传费的单位,承办单位只能保证企业名称在成绩册中出现。
(四)报到时交验相应的《参赛保证书》、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和疾病医疗保险材料复印件。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通知及附件请下载查阅:/editor/attached/file/20150906/20150906094666436643.doc
报名表请下载查阅:/editor/attached/file/20150906/20150906095023302330.xls